前幾個禮拜Motorola 想要與Apple 針對授權來個解決方案~ 結果~ Apple 不買單~ = =" ,我自己再想是價格談不攏吧!
乾脆來個專利告訴,叫法院撤銷Apple 的專利權,這一招也算是狠的~ 得不到我就毀了你 ,我看到的時候在想這些公司實在很糟糕作了不好的榜樣~ 不曉得是不是有看到台灣的連續劇, 想起番仔火與汽油桶的劇情, 還是天下XX心的劇情,得不到我就毀了你! 他們把事情搞得真複雜,消費者要的不過是個好用的設備或產品,相容性 方便性 好用! 就這樣! 至於他們之間告來告去的感覺真累!
蘋果回告 Motorola 六項專利侵權
由 Casper Kao 於 1 day 之前發表
文章分類: 智慧型手機
蘋果:『人家都捅你兩刀了,我開一槍,不過份吧?!』
是滴!在 Motorola 告完蘋果、請求法院宣判蘋果拿來告 HTC 的專利內容無效後,大蘋果也終於發出對柳丁 Motorola 的怒吼,針對 Motorola 家 Droid、Droid 2、Droid X、Cliq、Cliq XT、BackFlip、Devour A555、Devour i1 以及 Charm 等手機,提出了兩項專利侵權訴訟案,內容涉及六項關於多點觸控、手機作業系統相關的專利,而訴訟中的細節,有些值得玩味的點,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在跳轉後收看分析。
· 這次拿出來告 Motorola 的專利內容,只有一項是先前看過的(Moto:『哇咧!』),而這項就是大名鼎鼎、用來告過 Nokia、HTC,專利編號 7,479,949 的 "Touch Screen Device, Method, and Graphical User Interface for Determining Commands by Applying Heuristics";該專利主要涉及在多點觸控裝置螢幕上偵測手勢輸入,進而決定相關指令等內容,也被稱為所謂的『iPhone 專利』。
· 根據推測,未來這提出來的六項專利,可能會持續擴張,因為蘋果很有可能把 Motorola 當初拿來告蘋果的 20 項專利來反告 Motorola,全部的侵權專利數也將達到 26 個。
· 蘋果這兩件專利侵權案,是在西威斯康辛聯邦地方法院(Western District of Wisconsin)提出,這家法院一向以審理速度飛快聞名,同時判決通常也對原告比較有利(蘋果跟 Nokia 間的部份官司也是在此提出);Moto 下一步很可能會要求把兩案併作一案,因為這個程序將可以為他們家多爭取數個月的時間;另外雖然選擇的法院素以高效率聞名,但從目前的態勢看來,這案件要有個結果,恐怕也是好幾年以後的事情,除非雙方突然想通,來個大和解,只能說...沒什麼是不可能的!
· 蘋果這兩次分別針對 HTC、Motorola 的專利侵權案,內容有一大部分都是在 OS 層級上,也因此 Google 若想要置身事外,恐怕是有點困難;不過或許蘋果跟微軟一樣,都不想直接跟 Google 槓上,而是採取迂迴的方式來讓採用 Android OS 的隱性(專利)成本增加,進而削減對手的競爭實力;至於這方面的分析,各位可以參考先前文章中讀者們精闢的回應。
至於此次涉及的專利內容如下(編號 + 內容簡述),有興趣詳細了解的朋友可以點擊進入美國專利商標局網頁來看個清楚:
· 7,812,828, Ellipse Fitting for Multi-Touch Surfaces
· 7,663,607, Multipoint Touchscreen
· 5,379,430, Object-Oriented System Locator System
· 7,497,949, Touch Screen Device, Method, and Graphical User Interface for Determining Commands by Applying Heuristics
· 6,493,002,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Displaying and Accessing Control and Status Information in a Computer System
· 5,838,315, Support for Custom User-Interaction Elements in a Graphical, Event-Driven Computer System
告來告去的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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