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個禮拜Motorola 想要與Apple 針對授權來個解決方案~ 結果~ Apple 不買單~ = =" ,我自己再想是價格談不攏吧!
乾脆來個專利告訴,叫法院撤銷Apple 的專利權,這一招也算是狠的~ 得不到我就毀了你 ,我看到的時候在想這些公司實在很糟糕作了不好的榜樣~ 不曉得是不是有看到台灣的連續劇, 想起番仔火與汽油桶的劇情, 還是天下XX心的劇情,得不到我就毀了你! 他們把事情搞得真複雜,消費者要的不過是個好用的設備或產品,相容性 方便性 好用! 就這樣! 至於他們之間告來告去的感覺真累!